城管查扣300斤猪肉后私分回应来了(扣300斤猪肉送至福利院)

9月17日,江西上饶市玉山县肉贩汪小军声称,自己在店里拿东西时,被当地城管队员以占道经营为由扣押300余斤新鲜猪肉。18日,当地城管部门回复极目新闻记者,猪肉已送往玉山县福利院,后续将会根据市场价格退还当事人。

汪小军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家住在玉山县附近,靠卖猪肉为生。17日凌晨5时许,他从玉山县屠宰场拉了一车猪肉,准备送往自家鲜肉店。途中,他回沿河大市场附近的老店铺取东西时,将车停在靠边的地方。随后,多名城管执法人员将他的车辆围住,称他占道经营,将三轮车和300多斤猪肉扣押了。

猪肉质检合格证

“我在店里停留了不到10分钟。”汪小军说,当时是凌晨,街上都没有人,不存在经营行为。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也未开具相关证明,仅登记了他的电话和姓名,他对此表示不解。

经营执照

事后,汪小军在城管局附近的草坪看到了自己的三轮车,但车上空无一物。17日上午9时许,城管局相关人员告诉他,“猪肉拖到当地福利院去了。”

汪小军介绍,当天被扣押的猪肉价值4600多元,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调查出情况,补偿他的损失。

此前,玉山县城管局局长陈敏伟回应媒体称,汪小军系流动摊贩长期占道经营,屡次要求整改不听,该局联合6个部门罚没其猪肉的执法行为都是“依法依规”,300多斤猪肉已经过检疫送往福利院。

18日,极目新闻记者向玉山县城管局求证此事,工作人员称当时该局联合当地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向汪小军开局了暂扣单,但汪小军拒绝签字。至于300多斤猪肉的去向,工作人员称,后续由大队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玉山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徐队长介绍,当天汪小军在将军庙东路附近占道经营,城管局联合其他部门将三轮车和300余斤猪肉暂扣,并对汪小军开具了暂扣决定书,但对方拒签。“全程都有记录,依法依规。”徐队长说,因猪肉不易保存,多部门将猪肉过完秤后送往了玉山县社会福利院。

徐队长还称,等事情处理完毕后,相关部门将会根据市场价格将猪肉退还当事人。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城管的行为是行政处罚,必须固定违法事实且符合法定程序,举证责任在行政机关,否则将因违法而被撤销。扣押不等于没收,城管部门不应擅自处分,但猪肉属于生鲜品,可以销售后提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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