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赏忠厚之至论》是苏轼在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参加礼部进士考试时创作的文章。欧阳修认为此文脱尽五代宋初以来的浮靡艰涩之风,说:“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
宋人曾作为逸话流传,说欧阳修主持嘉祐二年的礼部考试,请梅圣俞阅卷,梅阅此文后以为有“孟轲之风”,荐于欧阳修。此时欧阳修门下士曾巩也在同试,他俩认为此文优异,可能是曾巩作的,欧阳修为了避嫌不敢定为第一,遂降为第二。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jiē)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chéng)创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xū)俞之声,欢休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
1、成:周成王姬诵,武王之子;康:周康王姬钊,成王之子; 2、 君子长者之道:指仁爱宽恕之道; 3、嗟叹:赞叹; 4、哀矜:怜悯,哀怜;惩创:惩戒; 5、吁俞:形容君臣议事融洽;“吁咈都俞”的略写,吁、咈是反对的感叹词,都、俞是赞同的感叹词; 6、欢休:和善也;惨戚:悲哀也; 7、虞、夏、商、周之书:指《尚书》,分《虞书》《夏书》《商书》《周书》四部分。
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cè)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
1、穆王:周穆王姬满,又称”穆天子”,周昭王之子,西周第五位君主; 2、吕侯:又称”甫侯”,穆王时为司寇,时诸侯不睦,言于王,作《吕刑》以布告天下; 3、祥刑:用刑详审谨慎; 4、恻然:悲痛的样子;无辜:无罪; 5、有取:传说《尚书》由孔子编选而成,故言。
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时,皋(gāo)陶(yáo)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yòu)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
1、传:解说经义的文字,此指孔安国给《书•大禹谟》“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作的传注;引文的意思是奖赏时如有可疑应照样赏赐,为的是推广恩泽,处罚时遇有可疑者则从应罚之列除去,为的是谨慎地使用刑法; 2、皋陶:”上古四圣”(尧、舜、禹、皋陶)之一,后世尊为”中国司法始祖”,历经唐虞夏三个时代,长期担任掌管刑法的”士师(理官)” 一职,相传架构了中国最早的司法制度体系; 3、宥:饶恕。
四岳曰鲧(gǔn)可用,尧曰:不可,鲧方命圮(pǐ)族,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
1、四岳:相传为唐尧臣、羲和四子,分管四方的诸侯,故叫四岳;汉孔安国,宋孔平仲,明杨慎均以四岳为一人; 2、鲧:尧臣,禹的父亲,四岳荐举他治水,未成,被舜杀死在羽山; 3、方命:违抗命令;圮:毁灭。
《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呜呼,尽之矣。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
1、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与其错杀无辜的人,宁可失之于不守常法;不辜:即无辜;不经:不合常规; 2、义:合宜行为的标准; 3、忍人:残忍的人。
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shēng)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1、“赏之道”句:言赏赐的作用只限于得到爵禄的范围之内; 2、“刑之威”句:言刑罚的威力只能影响到使用过刀锯刑罚的范围之内; 3、劝:勉励; 4、裁:制裁; 5、是故:因此;疑则举而归之于仁:赏和罚有怀疑的,都用仁的原则来对待; 6、相率:相继。
《诗》曰:“君子如祉(zhǐ),乱庶遄(chuán)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1、诗:文中引诗出自《诗经•小雅•巧言》,原诗为:“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高兴纳谏,祸乱就会快速止息,君子怒斥谗言,祸乱也会快速止息;遄:疾;沮:止也; 2、已乱:止乱; 3、时:适时; 4、因:依据;制:掌握 ,控制。
《刑赏忠厚之至论》全文: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jiē)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chéng)创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xū)俞之声,欢休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cè)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
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时,皋(gāo)陶(yáo)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yòu)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gǔn)可用,尧曰:不可,鲧方命圮(pǐ)族,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呜呼,尽之矣。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
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shēng)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zhǐ),乱庶遄(chuán)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清 吴楚材 吴调侯《古文观止》评:
此长公应试文也。只就本旨、从“疑”上全写其忠厚之至。每段述事、而断以婉言警语。天才灿然,自不可及。
杨万里《诚斋诗话》:
欧阳修问苏轼:“皋陶日杀之三,尧日宥之三,此见何书?”坡日:“事在《三国志•孔融传》注。”欧退而阅之无有。他日再问坡,坡云:“曹操灭袁绍,以袁熙妻赐其子丕,孔融日:“昔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操惊问:“何经见?”融日:“以今日之事观之,意其如此。尧、皋陶之事,某亦意其如此。”欧退而大惊日:“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然予尝思之,《礼记》云:‘狱成,有司告于王,王曰宥之;有司曰在辟,王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坡虽用孔融意,然亦用《礼记》故事,其称王谓王三皆然,安知此典故不出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