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受理的理由有哪些

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不协调的表现。那么,劳动仲裁不受理的理由有哪些那?就让https://www.nc005.com/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理由: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以上就是https://www.nc005.com/小编为您提供了关于劳动仲裁不受理的理由有哪些的解答,真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要了解更多关于合同维权,遭遇合同纠纷该如何维权劳动维权安全小知识等相关内容请您多多关注https://www.nc005.com/吧!

(0)
上一篇 2022年3月21日
下一篇 2022年3月21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