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业务不断扩张,企业将设立分支机构,扩大经营地区范围。
这时候将面临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的选择,这两种形式有哪些区别呢?
同心财税整理以下几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纳税方式差别
分公司:需在经营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所得税汇总缴纳。
子公司:单独在经营注册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假设A企业设立了20个分支机构,每家分店利润不超过100万,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影响下,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如下:
①20家分公司合计企业所得税=20*100*25%=500万元
②20家子公司合计企业所得税=20*100*5%=100万元
子公司形式节税=500-100=400万元
设立手续差别
分公司:由总部出资设立,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 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子公司:在法律上完全独立的公司,同样也是独立纳税的纳税主体。子公司有完整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
风险承担差别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律主体,总部承担经营风险责任,总分公司之间的关系是无限责任。
子公司:作为独立法律主体,有自己独立的法人财产,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和民事义务。
因此,如果遇到经营风险,只需要就自身法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即可。
资质资格差别
分公司:无法独立对外融资,必须在总部公司平台才可取得资金;
在经营资质方面,分公司可以直接使用总部企业的资质即可,不需要重新申请。
因此,对于一些特殊行业,都是以分公司和项目部的模式经营。
子公司:作为独立法律主体,也同样是独立的融资平台,可自行同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取得融资;
对于一些行业受政府监管必须取得经营资质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子公司必须重新取得资质,不可以使用母公司的经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