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800字精选三篇
导语:《爱丽丝梦游仙境》是一部世界著名的经典童话,深受全世界的孩子还有大人喜欢。以下是喷嚏网的小编带来的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篇】
暑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查尔斯·路德维希·道奇森的《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把我带进了奇幻的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纯真的梦幻。
故事讲述了小姑娘爱丽丝,在夏日的草地上追逐一只兔子。这只兔子穿着有口袋的背心,口袋里还装着一块怀表。当小姑娘紧跟着兔子跳进矮树下面的洞时,一个奇妙的世界就这样展开了。
这个世界不遵守任何法则,没有任何逻辑,威风凛凛的国王和王后竟是两张扑克牌、身体已经消失微笑却依旧存留的柴郡猫、抽着东方水烟管的毛毛虫、一出门就变成小猪的婴儿、无法预料人吃了会变大还是会变小的食物……
在这个奇幻疯狂的世界里,似乎只有爱丽丝是唯一清醒的人,她不断探险,同时又不断追问“我是谁”,在探险的同时不断认识自我,不断成长,终于成长为一个“大”姑娘的时候,猛然惊醒,才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是自己的一个梦境。
读完这本书,我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仿佛就是爱丽丝,跟着她奔跑、飞翔,一幅幅奇妙的画面在眼前展开,一个个意想不到的人物突然出现,一会儿处在危险的边缘,一会儿又化险为夷。我的心情也随之跌宕起伏,当她喝下缩小药水变成一个迷你爱丽丝、被野兽追赶时,我为她着急;当她变成巨人,所有欺负她的人都为之害怕时,我高兴地哈哈大笑;当她用聪明的计谋打败红心皇后时,我为她骄傲。
我喜欢爱丽丝,喜欢她聪明勇敢,喜欢她纯洁善良,更喜欢她乐于助人。你看她面对一些稀奇古怪的人或物时神情自定、毫不惊讶,多么勇敢;你看她面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时,多么有爱心。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如同爱丽丝一样,世界将会多么美好。人们互相尊重,没有纠纷、没有争执,世界上就没有了战争,像书中的童话世界一样美好。
【第二篇】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荒诞不经,离奇而可笑;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的各种不可能存在的动物和人;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故事中的所有角色都会说话,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与任何一个童话故事相比几乎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居然成了风靡全球的儿童读物。一位作家说,自己在第一次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笑得那么厉害,弄得妈妈最后不得不走出来看,到底是谁在给我讲笑话”。一本普通的童话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我带着疑问,轻轻打开书的扉页,来到了属于爱丽丝的世界:那梦中的仙境。
从头至尾,整个故事都是那样的奇怪。爱丽丝一直莫名其妙地变大变小,以至于差点被自己的眼泪淹死;她见到了很多动物和很多人,试着和他们聊天说话,只是他们都完全不正常,而且并不友好;她一直不停地问这问那,但是对方——不管是谁都不会给她一个合乎常理的答案,可是爱丽丝居然还会相信!这一切都让我如此地哭笑不得。当爱丽丝梦游的时候,我好像也在梦游。看着一堆错误赫然摆在眼前,而我,却束手无策:这就是所谓的“仙境”吗?
但是当整本书看完了以后,我却有了完全不同的感觉。直到走出“仙境”的一瞬间,我才恍然察觉到,原来那里,真的是一个仙境啊。
首先,那里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虽然他有些时候会在诸如猫到底吃不吃蝙蝠这样的问题上犹豫不定,但这对她的可爱并无妨碍。爱丽丝是勇敢的,她不畏惧任何陌生的地方和任何足以让其他人低头的威仪。她敢对那个动不动就要砍下别人脑袋的皇后说:“谁会在乎你呢!你只是一副扑克牌!除此以外你什么都不是!”她敢和任何陌生人打招呼,敢跟任何人争辩,敢提任何问题。当然,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她都有着基本的礼貌,不管旁人是多么的粗鲁。作为一个小女孩儿,爱丽丝有一个孩子该有的一切,同时也没有一个孩子不该拥有的任何东西。从她的身上,我终于知道了一个正常的孩子应该是怎样的;从她的言行中,我似乎又找回了我过早丢失的童年,和一个孩子该有的纯真。
其次,那是一个纯净的世界。那里面没有心机也没有较量,爱丽丝耍的小诡计尽管极其明显却根本无人察觉。纯净和荒谬,这两个看似相距甚远的词却在这里达到了统一。或许,这是因为荒谬所以才会纯净?还是因为纯净所以才会显得不符合“常规”?抑或是,本来就没有什么,本来就很正常;只是我想得太多了?想得太深了?
是的,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怕我想深了或者想多了。因为这本书只是为了满足读者“阅读的乐趣”而创作的,仅此而已。所以这也就成了我喜欢它的第三个原因:这是多么单纯,没有任何“深层含义”的写作啊。想想我们现在,有时读一句话需要反复地咀嚼,需要翻来覆去地品味……当然我们要考试,我们所读到的文章也绝不是这种写给孩子们看的“小儿科”,而是老师们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品味自然是应当的。但是我真的很害怕有一天我会像刘心武先生那样去看《红楼梦》里的每一个不起眼的场景,“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当然人家是在探佚,是在做研究,和我仅仅喜欢《红楼梦》的情节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人家自也感到一番乐趣在其中。只是我觉得,这似乎是以牺牲另一种乐趣为代价的:那就是阅读的乐趣。
爱丽丝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最后一觉醒来,她还在那棵大树下,马上就该去喝下午茶了(当然杯盘是干净的)。而我在凌晨时分看完这个故事之后,也要入睡了。希望,我可以在梦中沿着爱丽丝的足迹,来到那个仙境——哦不,不一定是那个仙境,只要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可以与只属于孩子们的单纯相适应的地方就可以。我不敢说我会像爱丽斯那样无所畏惧,但是我会试着去做,做回到从前,做回到一个小女孩儿该有的样子。
【第三篇】
故事开篇讲述了一个名为爱丽丝的女孩,在一次和姐姐读书时意外的走入了书中的世界。在那里,她经历了许多在现实中所没有的事。会说话的兔子,能变大变小的药丸,以及会动的扑克牌,而当她陷入危机后忽然惊醒时,才发现这不过是自己的一个长长的梦……
合上书本,揉了揉疲惫的双眼,我陷入了静静的沉思。小的时候看,觉得爱丽丝好幸福,可以进入书中的世界,即便那是一个梦。
人都有梦想,爱丽丝的梦已经圆了她的梦想了吗?
当然,我们看这部书并不是单纯的思考她的梦想。开始时,爱丽丝刚刚掉入洞中,原本以为她会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大哭大闹、没了主意,但是我想错了,她把自己坚强和乐观的一面呈现给了读者,让我们知道了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一个懦弱胆怯的小女生。而后面在与扑克牌士兵和王后的交流中又显出了她的聪明和勇敢。
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后不由得去喜欢她,去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去因为她的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
而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有自己的梦,也曾经沉醉在梦境中喜悦或哭泣。而更想进入书中去体会那超出一般的快感。曾经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到底有多远?我真的能走到伸出手就可以触摸的地方吗?
想到这里,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已经挂满星辰,低头看手中已经被自己握了很久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封面上的爱丽丝笑着和姐姐坐在红红的枫树下,枫叶红彤彤的洒满一地……不由得笑了,和爱丽丝一样的笑,她可以那样勇敢乐观,为什么我会不可以呢?梦境虽然遥远,虽然并不真实,可是心却是真的,只要有心,什么事会做不到呢?
再次仰望天空,眼神不会迷茫。北方的北斗星将会随着季节而改变方向,而人生的方向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爱丽丝已经从梦中醒来,而我的梦想,则是刚刚开始……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荒诞不经,离奇而可笑;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的各种不可能存在的动物和人;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故事中的所有角色都会说话,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与任何一个童话故事相比几乎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居然成了风靡全球的儿童读物。一位作家说,自己在第一次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笑得那么厉害,弄得妈妈最后不得不走出来看,到底是谁在给我讲笑话”。一本普通的童话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我带着疑问,轻轻打开书的扉页,来到了属于爱丽丝的世界:那梦中的仙境。
从头至尾,整个故事都是那样的奇怪。爱丽丝一直莫名其妙地变大变小,以至于差点被自己的眼泪淹死;她见到了很多动物和很多人,试着和他们聊天说话,只是他们都完全不正常,而且并不友好;她一直不停地问这问那,但是对方——不管是谁都不会给她一个合乎常理的答案,可是爱丽丝居然还会相信!这一切都让我如此地哭笑不得。当爱丽丝梦游的时候,我好像也在梦游。看着一堆错误赫然摆在眼前,而我,却束手无策:这就是所谓的“仙境”吗?
但是当整本书看完了以后,我却有了完全不同的感觉。直到走出“仙境”的一瞬间,我才恍然察觉到,原来那里,真的是一个仙境啊。
首先,那里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虽然他有些时候会在诸如猫到底吃不吃蝙蝠这样的问题上犹豫不定,但这对她的可爱并无妨碍。爱丽丝是勇敢的,她不畏惧任何陌生的地方和任何足以让其他人低头的威仪。她敢对那个动不动就要砍下别人脑袋的皇后说:“谁会在乎你呢!你只是一副扑克牌!除此以外你什么都不是!”她敢和任何陌生人打招呼,敢跟任何人争辩,敢提任何问题。当然,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她都有着基本的礼貌,不管旁人是多么的粗鲁。作为一个小女孩儿,爱丽丝有一个孩子该有的一切,同时也没有一个孩子不该拥有的任何东西。从她的身上,我终于知道了一个正常的孩子应该是怎样的;从她的言行中,我似乎又找回了我过早丢失的童年,和一个孩子该有的纯真。
其次,那是一个纯净的世界。那里面没有心机也没有较量,爱丽丝耍的小诡计尽管极其明显却根本无人察觉。纯净和荒谬,这两个看似相距甚远的词却在这里达到了统一。或许,这是因为荒谬所以才会纯净?还是因为纯净所以才会显得不符合“常规”?抑或是,本来就没有什么,本来就很正常;只是我想得太多了?想得太深了?
是的,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怕我想深了或者想多了。因为这本书只是为了满足读者“阅读的乐趣”而创作的,仅此而已。所以这也就成了我喜欢它的第三个原因:这是多么单纯,没有任何“深层含义”的写作啊。想想我们现在,有时读一句话需要反复地咀嚼,需要翻来覆去地品味……当然我们要考试,我们所读到的文章也绝不是这种写给孩子们看的“小儿科”,而是老师们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品味自然是应当的。但是我真的很害怕有一天我会像刘心武先生那样去看《红楼梦》里的每一个不起眼的场景,“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当然人家是在探佚,是在做研究,和我仅仅喜欢《红楼梦》的情节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人家自也感到一番乐趣在其中。只是我觉得,这似乎是以牺牲另一种乐趣为代价的:那就是阅读的乐趣。
爱丽丝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最后一觉醒来,她还在那棵大树下,马上就该去喝下午茶了(当然杯盘是干净的)。而我在凌晨时分看完这个故事之后,也要入睡了。希望,我可以在梦中沿着爱丽丝的足迹,来到那个仙境——哦不,不一定是那个仙境,只要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可以与只属于孩子们的单纯相适应的地方就可以。我不敢说我会像爱丽斯那样无所畏惧,但是我会试着去做,做回到从前,做回到一个小女孩儿该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