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吴佳妮 通讯员 杨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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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杭州市新拟定的《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2022年8月1日正式施行。
该《征补条例》共四十六条,不分章节,规定了杭州市国有土地上征收工作的职责分工、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补偿安置等内容。
其中许多条款,和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
《征补条例》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采用先补偿、后搬迁的模式。规定确定的房屋征收范围和作出的征收决定、补偿决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对安置房尚未建成的,明确要求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中应该明确安置房的区位、建设进度和配套设施、交付时间等情况
杭州市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不小于48平方米。被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杭州市最低补偿建筑面积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或者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杭州最低补偿建筑面积给予补偿。
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将被优先照顾。《征补条例》明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或者区、县(市)人民政府有条件的,应当安排为现房,被征收人是高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
安置房的质量,也是市民最为关心的。《征补条例》指出,安置的房屋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产权清晰、无权利限制,征收部门还应及时向被征收人提供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资料。
记者了解到,该《征补条例》适用于杭州全市域,既对杭州市征收工作实践中常见,但国务院、省条例等上位法未具体明确的问题进行了补充、细化,也将长期以来杭州市逐步成熟的征收工作实践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