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国成立的过程。
联合国的前身是“国际联盟”,成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背景下,根据《凡尔赛和约》于1919年成立,其宗旨是“促进国际合作和实现世界和平和安全”。 由于未能防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国际联盟随后停止了其一切活动。
“联合国”这一名称是由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设想出来的。时值第二次大战期间,1942年1月1日,中、美、英、苏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发表了《联合国宣言》。起初,联合国只是作为对德、意、日法西斯进行战争的各国的总称。1943年10月30日,中、美、英、苏四国在莫斯科发表《普遍安全宣言》,提出有必要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1944年8—10月,苏、英、美三国和中、英、美三国先后在华盛顿橡树园举行会谈,讨论并拟定了组织联合国的建议案。1945年4月25日,来自50个国家(波兰因故未参加)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召开了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6月26日,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 。同年10月24日,中、法、苏、英、美和其他多数签字国递交了批准书后,联合国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1947年,联合国大会决定,10月24日为联合国日。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它的政府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
二、五常一票否决制的由来
在二战中贡献最大的四个国家分别是:中、苏、美、英,顺理成章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但英国力推法国,美、中、苏没有表示反对,法国得以进入五常。《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进行了明文规定,确定中、苏、美、英、法为五大常任理事国。
最初,英美是想借鉴“国际联盟”的处事原则,即多数服从少数,但苏联提出反对意见,认为五常应拥有一票否决权。英美同意这一提议,但又提出如果五常作为事件纠纷的当事国时,不应该享有一票否决权。苏联表示坚决不同意,甚至以退出联合国威胁英美。在当时情况下,苏联作为二战主要贡献国家,如果退出联合国,绝对不利于刚刚稳定的国际形势。经过几次讨论研究,终于确定了五常具有一票否决权的机制。
平心而论,苏联出于阵营对垒的初心,其坚持确有道理,因为五常之中只有它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英法和中国的蒋介石政府都是亲美国家。这就是五常一票否决制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