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
1、用人单位应该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盘算。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须要满足必定的条件:
依照规定加入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依照规定实行缴费责任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止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