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新政:
1、时间:1933年。
2、目的:应付日益严峻的经济大危机,扭转经济形势。
3、特点:国家干预。
4、罗斯福新政“新”的体现:
(1)新的理论和新的政策:从主张放任经济发展的自由主义到倡导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
(2)新的特点:尽量避免国有化形式,力图保持资本主义自由企业制度,同时也采取了一些有利于工人和小生产者的措施,以缓和阶级矛盾。
(3)新的起点:是对生产关系进行的局部调整,把美国的私人垄断资本主义推向美国式的、非法西斯式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二战后,这种模式被普遍采用,资本主义制度由此获得了新的生命力。
5、主要内容:
(1)整顿金融体系:通过《紧急银行法案》,对银行业进行整顿,恢复银行信用。
(2)加强对工业的计划指导和调整中心措施:
①通过《全国工业复兴法》,制定公平竞争法规,协调各个工业部门的企业活动。
②规定雇员有组织起来进行谈判的权利,确定最低工资标准,限制工时。
③通过《全国劳工关系法》,在一定范围内维护工人合法权益。
(3)调整农业政策:通过《农业调整法》,对全国农业生产和销售进行调节,限制产量,稳定农产品价格。
(4)推行“以工代赈”:通过投资兴建大量公共设施,如水库、发电站、公路、桥梁、机场、运动场、公园等,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
(5)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①通过《社会保障法》,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②建立应急救济机构,利用过剩物资救济失业家庭。
6、评价:
(1)历史意义:
①新政期间,美国经济开始缓慢复苏,工业生产有所恢复,就业人数逐步增加,人民生活得到改善。
②新政增强了美国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恢复了美国人民的信心,对资本主义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
(2)局限性:新政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的本质,是在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提下作出的政策调整,无法解决美国社会的根本矛盾。
7、罗斯福新政成功的原因:
(1)世界经济霸主的地位与雄厚的经济实力,使政府有能力干预国家经济。
(2)独立战争以来形成的民主传统为其成功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3)借鉴了当时社会主义苏联计划经济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