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是我们一年一度的“妇女节”,但是你知道吗,妇女其实有两种定义。
官方辞典中,妇女为成年女性,即年满18周岁女性的通称,国际妇女节也使用此定义。
但是,在刑法中,定义14周岁以上女性为妇女,未满14岁的男女称为儿童,未满14周岁的女性为幼女。
也就是说,只要是年满14周岁的女性,在刑法上都属于“妇女”的范畴。
其实,在刑法上,14周岁不仅是认定是否为“妇女”的依据,还是刑事责任承担以及权益保护的重要年龄节点。
首先,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是绝对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年满14周岁需要对重大的刑事犯罪承担责任了。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14—16岁属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根据《刑法》规定,十四岁以下的女性儿童为幼女,不满十四岁的幼女是不具有性同意能力的,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幼女是否同意,均成立奸淫幼女犯罪,应当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同时无论男女,只要是未满十四岁,都属于“儿童”的范畴,都可成为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和拐卖儿童罪的对象。
当然,我国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坚持的原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14—16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执行治安拘留处罚。
所以说,在刑法上年满14周岁的女性确实已经属于“妇女”的范畴,而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就属于儿童的范畴,14周岁则属于“幼女”的范畴。
虽然,在我们的日常认知中,“妇女”与“幼女”年龄应该相差很大。但是,在刑法上,“妇女”与“幼女”的距离只差一个14周岁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