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是中国最早的“高考”。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状元,这一至今仍充满魅力和活力并为众人羡慕的名词,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女皇帝武则天的发明和创造。
古代的考试时间,一般也分为三天,但不是像现在这样连着考,而是中间空出两天。
明、清两朝,乡试时间在阴历八月份,会试在阴历二月份,殿试在三月份。乡、会两试的时间定在当月的初九、十二、十五三天。
江南乡试多在秋季举行,所以又叫“秋闱”。每闱三场,每场三昼夜。由于中间要两次换场,因此实际是九天七夜。
古代的科举考试共分为:
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院试未考中前叫“童生”“童子”。考中后称“生员”“秀才”。
秀才参加每三年一次的乡试,及格者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因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乡试结束之后,全国各地的举人,要去京城参加全国性的会试,一般在第二年的春天举行,所以,又称为“春闱”。考中的被称为“贡士”,第一名成为“会元”。
贡士才有资格参加由皇帝主持的殿试考试,考中了就叫进士。
秀才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准确来说应该叫“生员”。秀才不再是普通的读书人,身上开始有了“功名”的光环,可以享受普通读书人没有的特权,比如,免除徭役、遇公事可禀见知县、见知县不下跪、打官司时不能随便用刑等。
考中举人,才真正拥有了官员的身份。这一点,从人们的称呼上就可以看出来。人们称秀才,往往是“穷酸秀才”“落第秀才”,一脸不屑;而提及举人时,总是毕恭毕敬地尊称为“老爷”。
进士,又被称为天子门生。因为进士的名次由皇帝钦定御批。一甲第一、二、三名即为状元、榜眼、探花,他们称“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称“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称“同进士出身”。
它们的顺序应该依次是秀才、举人、进士、探花、榜眼、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