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领域问题算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之一,虽然相应监管措施在不断加强,但是相关问题还是层出不穷。房产纠纷问题有哪些,出现业主怎样维权,怎样解决,这些问题不知你否懂得如何解答,接下来小编把相关答案告诉你。
一、房产纠纷问题有哪些
(一)一般质量问题
房子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如果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选择拒绝,同时如若选择接受,就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问题,也就是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等条款。里外对于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保修责任,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房屋质量不合格
我国拥有明文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和规划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因而对于房屋交付前出现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并请求解除合同。在房屋交付后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主张相同权利。同时,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迟延交付房屋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过在现实中,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有很多,但要求退房的却很少。
(四)配套设施迟延或者不能交付
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水、电、气、暖、通讯、有线、宽带等;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停车场、道路、花园、绿化会所等。要知道基础设施完备是买受人正常居住必备条件,如该设施缺乏,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逾期交付的,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房屋相关资料不完备
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政府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较权威地证明房屋业已竣工验收合格;
2、房屋测绘机构出具测绘资料,该资料用于权属登记,也可以确定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
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前者是出卖人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后者是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的文书。
出卖人未提供第1和2项资料时,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未提供“两书”时,不构成拒绝接受房屋的条件。
二、遇到房产纠纷业主怎样维权
遇到房产纠纷可以按照以下五个步骤进行维权:
(一)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二)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三)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四)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通过小便的介绍,不知你是有对于房产纠纷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要知道房产领域问题突出,因而消费者在购买房子时要多多提防开发商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