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可以分好几种,不同的作者同创一个作品或者多人共同创作产品,在著作权的归属上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定,那么,著作权的归属原则是什么呢?怎样运用法律正确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https://www.nc005.com/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的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那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第二,合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第三,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四,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五,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六,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一般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虽然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合作该作品。
第七,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综上所述,著作权的归属可分为单作者本人或者法人以及其它组织、合作作品的归属、汇编作品的归属、委托作品的归属、视听作品的归属、职务作品的归属以及计算机软件的归属这几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