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诗的三个特点(散文诗的特点是什么)

散文诗,顾名思义,就是散文和诗歌的结合体。它诞生于十九世纪中期欧洲浪漫主义文学运动之后。第一位使用“散文诗”这个称谓的是十九世纪法国诗人波特莱尔。散文诗一经面世,就以其精美抒情的艺术方式来展现个人内心的思想和情感而受到人们喜爱,其中最热衷的是众多的年轻人,他们用火热奔放和柔情细腻让散文诗这种文学形式逐渐发展壮大起来。

散文诗以抒情见长,兼有散文和诗歌两种文体的属性,但无论从源头还是未来的发展看,散文诗对诗歌的兼顾要更多一些,其本质属于诗歌发展过程中丰富的外延,是诗的变体。它不需要像诗歌那样分行写,又比散文篇幅更小,却又兼具了散文的写实抒情,诗歌的跳跃性,音乐性和无限的张力。对诗歌和散文具有融合和互补的作用。

散文诗好入手,但写好很难。现在很多的散文诗创作,更多地追求抒情,形式上的抒情,甚至是无病呻吟。对散文诗的写实,及内蕴的提升下的功夫不到位。这一点我在我们论坛推荐的一篇散文诗中提到过。但为了凸显内蕴,追求所谓的张力感,硬性地暗示、刻意地升华、拔高而失去了散文诗的随意性,这两点都不可取。散文诗的创作相比较散文和诗歌来说,能把这两者完美地结合到一起,写好散文诗需要具备深厚的功力。

散文诗以小见大,以有限的篇幅把所要刻画的事物、所要表达的情感高度浓缩,并在重要细节处深度刻画,以使作品简洁精巧却更具感染力和思想性。

首先要锤炼散文诗的语言。散文诗的语言和诗歌一样,一定要高度凝练,千万不能拖沓,否则,意蕴美和音乐美就都失去了。这一点,在初学者身上尤其要注意,总怕表达不清楚,怕别人不明白,结果自己把作品写水了,别人读起来淡而无味。

其次,要注意意象的创造,散文诗的写实就是在进行意象的创造和刻画,失去了意象的散文诗是空洞的,无源的,再美的句子堆砌到一起也失去了应有的色彩。而意象恰当的散文诗,即使词语句式朴素,也能造成很大的吸引力。比如幽谷幽兰的作品《打碗花》(作品链接http://www.zgwxbbs.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1478)“想起乡下的粗瓷碗,盛着冒热气的糯米饭,妈妈把筷子放到碗边,再三叹气/她的眼睛盯着院子墙上的藤类/20年前的今日,她在发间插着两朵打碗花,吹吹打打告别少女//我也想在院子种一些打碗花,一朵一朵地开在墙头/在打碗花里放一些灯光,白天与黑夜的交织//昨晚,我和小羊在一起看花,我学会了种花,小羊学会了吃花”。在这里,打碗花的意象是主意象,贯穿整首散文诗。成为作品的主线,并由此衍生出对生活、生命的哲理性感悟。而小羊这一意象的创造犹如神来之笔,将整首散文诗推向了高潮,并将打碗花这一主意象烘托得更有意义。可以说,意象的创造很重要,但一定要讲求细致,贴切。如果胡乱创造,读起来反而让人云里雾里不知所云,或者意象罗列繁复,失去了阅读和品味的趣味。

再次,散文诗是有灵魂的,散文诗并不只是为了体现她的外在美,更重要的是要展示她强大的灵魂。一首好的散文诗,在思想的表达上是特立独行的。即使描写同一样事物抒发同一样情感,由不同的人来写,就要打上这个人固有的烙印。比如写打工的艰辛,有人会着意刻画打工生活的艰辛,有人会写出励志的情绪,还有人会从社会性方面挖掘深层次的东西,更有人会从打工者思乡的角度来演绎。不同的文化层次,不同的生存背景和生活经历,写出的作品其灵魂是不同的,即使相同的背景相同的经历也会因为思维和人性的不同而产生创作上的分歧。写一篇好的散文诗,要遵从自己的真实性,不要硬性去模仿,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强行在作品中插入不属于她的东西。失去了自己真实灵魂的散文诗是死去的散文诗,是穿着美丽衣裳的木乃伊。

最后,再说一下散文诗的音乐性,这是散文诗被大多数人喜爱的非常关键的一点,这个特点使她成为朗诵会和各种场合演出的宠儿。但要注意的是散文诗的音乐性是内在的而不单单是形式上韵脚、韵律,散文诗读起来朗朗上口当然更好,不能,就不要刻意去追求,散文诗的音乐性是连贯的,它存在于句子的错落上,存在于内蕴的完整表达上,更存在于段落和思想的转承启合上,它是流动的音符,不是固定不变的,会随着作者的情绪时而如黄钟大吕时而如涓涓细流,读起来毫无晦涩,断续的感觉,这才是真正的散文诗的音乐性。

除了以上几点,优秀的散文诗作者往往会注意给作品留白,注意引导读者想象的空间,合理的留白,想象的空间就会很大。令人回味和思考的余地越大越会令人爱不释手繁复吟诵,甚至将之背下来,时刻赏读。

无论抒发快乐的情绪,颂赞美好的事物,表述爱慕的情感,倾诉痛苦的心态,还是忧国忧民,心怀高远,散文诗的魅力都令人难以抗拒。她形式上的随意性让她有了更适合表达这些情感的自由度,而她严谨的内蕴又让她容易引人共鸣。散文诗的美愈久弥新,并不断地发展。

附 [转贴美文]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诗经秦风》

登上那古老的城墙,抚摸着泛苔的柱梁,当我兴奋地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地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溟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 heart will go 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蓝眼的豺狼,带着坚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华夏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为什么我淌下的热泪,丝毫都打动不了你的铁石心肠?

在哪里,那个信义之乡?在哪里,我的华夏儿郎?

我不愿为此痛断肝肠,不愿祖先的智慧无人叹赏,不愿我华夏衣冠倒靠日本人去宣扬。所以,我总有一个渴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拾起自己的文化,撑起民族的脊梁。

记住吧,记住吧,曾经有一个时代叫汉唐,曾经有一条河流叫长江,曾经有一对图腾叫龙凤,曾经有一件羽衣——名叫霓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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