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很多人都很享受无私奉献得过程,所以很多人都愿意去做的服务者,大家都知道志愿者致力于免费、无偿地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志愿工作是指一种助人、具组织性及基于社会公益责任的参与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志愿者服务受伤可认定为工伤吗?今天就由https://www.nc005.com/的小编来为大家说一说这个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一般来讲,志愿者参与公益服务活动,虽然不会与相关组织产生劳动合同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前提,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例外条例,即“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因此,志愿者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帮工人”的规定,志愿者遭遇人身伤害,也可以要求公益组织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我国志愿活动,大多是由相关单位、组织发起的,所以其有义务对“帮工”性质的志愿者承担赔偿义务。
将志愿者因活动受伤认定为工伤还是帮工赔偿,都属于法律对于志愿者角色定位的问题,但目前关于志愿者的社会属性还未有明确规定。
此外,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侵害的问题,也应进一步明晰权责,例如服务对象在接受志愿者服务过程中,造成志愿者损害,应当自行承担民事责任。公益组织应当支持并帮助受损的志愿者向相关服务对象追偿损失。而当志愿者伤害了服务对象时,公益组织应该是第一责任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公益组织进行赔偿后,有权向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志愿者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志愿者服务受伤是可认定为工伤的,也是会获得补偿的。
大家喜欢这期讲座的内容吗?如果大家喜欢,就请关注我们的https://www.nc005.com/。里面不仅有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的知识,还有更多的常见工伤事故维权赔偿流程知识等着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