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注册商标急速剧增,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商标,所以我国的《商标法》明确规定了注册商标的使用要求,因为使用注册商标是商标注册人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起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后果,那么,注册商标的使用要求有哪些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https://www.nc005.com/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注册商标的使用主体必须要合法,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合法的商标主体主要包括:1、企业在使用商标过程中,进行了分立、合并、转制时,其商标权主体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但企业新责任人或者商标注册人却没有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商标权变更、转让等法律手续;2、商标使用的法定有效期限已到,却没有按时办理商标续展注册,但仍在使用原商标的行为,是属于不合法的甚至是违法的行为;3、自行将商标转让给他人并以他人名义进行使用的行为;4、商标许可使用不当的行为。
第二,注册商标的商标使用必须要合法,不合法的表现有: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2、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没有申请续展仍然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3、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不当,例如在广告语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低他人商标的行为;4、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意义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的行为,或者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描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并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5、组合商标使用不规范的行为。组合商标使用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第三,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要合法,不合法的形式主要有:1、不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2、服务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3、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4、共存商标使用不当行为;5、反向假冒行为。
综上所述,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使用的主体必须要合法、使用的商标必须要合法、商标使用的商品必须要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