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他人侵权,也不是权利人说的就一定是,而是要经过详细的有原则性的比对才能够对产品是否侵权做出判断,那么,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有哪些呢?不同种类的专利权如何维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https://www.nc005.com/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判定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主要是从被控专利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上来比对,看是否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确定产品的用途,可以参考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第二,认定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似,要以一般消费者的判断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外观设计产品通过不同于同类产品且富有美感的外观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获得市场利益的回报,因此,关于侵权诉讼中外观设计近似性的判断,应当基于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进行判断。
第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十一条中还提出“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两个原则来判断是否存在侵权,而在进行“整体观察”时,应排除主要由技术功能决定的设计特征以及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产品的材料、内部结构等特征,即对于外观设计的全部设计特征,都应予考虑。
综上所述,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原则主要是整体观察以及综合判断,而观察侵权产品和外观专利产品是否存在相同或者相近似,应以一般消费者的判断为准,而非指该产品的专业设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