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商标纠纷案有好几种侵权形式,而不同的形式,所涉及的诉讼法律的管辖地也不同,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怎么确定管辖范围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https://www.nc005.com/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而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
第二,侵权行为地的认定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侵犯商标专用权,原告提起的诉讼,以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