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付银行卡盗刷分联机盗刷和脱机盗刷,联机盗刷和刷卡/插卡一样处理;脱机盗刷,盗刷的是电子现金。那么闪付银行卡被盗刷赔偿标准是什么?
由于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形有很多种,银行承担的责任也不尽相同。
第一种情形:通过复制的银行卡盗刷银行款项
一.犯罪分子盗取银行卡相关信息,复制了银行卡。
犯罪分子通过在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及其周围安装盗取银行卡信息的设备,取得银行卡相关信息后,复制出新卡,用复制卡盗刷真实卡上的款项。
对于该类案件,合法持卡人的举证责任是:真实的银行卡一直在自己手中(出示真实的银行卡);刷卡不是自己所为(提请公安机关调取监控录相证明取款人不是自己,或提供证据证明当时自己不在该地,这一点很关键!);公安机关有关银行自动取款机或周围设施被犯罪分子做过手脚的侦查记录;银行拒绝支付被盗刷款项的证据。
合法持卡人完成上述举证义务,就可认定银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应当承担全额付款责任。
二.合法持卡人泄露银行卡信息,银行卡被他人复制。
合法持卡人无意中将银行卡密码泄露给他人,或者曾经将银行卡交由他人使用过,他人掌握了银行卡的相关信息后,复制出新卡,用复制卡盗刷真实卡上的款项。
对于该类案件,合法持卡人的举证责任:真实的银行卡一直在自己手中(出示真实的银行卡);刷卡不是自己所为(提请公安机关调取监控录相证明取款人不是自己,或提供证据证明当时自己不在该地);银行拒绝支付被盗刷款项的证据。
银行的举证责任:银行对银行卡安全使用尽到了义务(提供自动取款设备运行正常,取款周围环境一切正常的证据);合法持卡人对银行卡的使用保管不当,泄露密码等。
双方完成上述举证义务后,银行拒绝支付被盗刷款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但因合法持卡人自身存在过错,可以适当减轻银行的责任。
三.他人持复制卡盗刷了真实卡上的款项,但密码如何被他人掌握不详。
这类案件,法院审理时,争议的焦点在于银行卡密码是怎样被持复制卡的人掌握的,银行往往将责任推给持卡人,而持卡人不承认,事实无法查清。但他人持复制卡刷走款的事实是确定而清楚的。
对于该类案件,银行卡密码泄露问题的举证责任应当由银行承担,银行举不出证据证明密码是合法持卡人泄露的,就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因为通过复制卡盗刷走款的事实是清楚的,银行的自动取款系统不能辩别真伪卡,银行就应对此负责。
第二种情形:通过原真实的银行卡刷走款项
一般是银行卡被盗或丢失后,原合法持卡人未发觉,现持卡人通过该卡将款刷走。
对于该类案件,举证的关键是卡的真实性。只要刷卡人用的是银行发行的真卡,即使原持卡人能够举证证明刷卡不是自己所为也难逃责任。
所以,银行的举证责任:合法持卡人对银行卡的保管不当,将卡丢失;刷卡人持真卡刷卡;银行对银行卡安全使用尽到了义务。
银行完成上述举证义务,就可认定在盗刷事件中,原持卡人有严重过错,所以银行可以免除责任。
https://www.nc005.com/小编了解到,只要银行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就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当然,银行如果能够举出证据证明持卡人有过错,也可以相应地减轻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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